项目概况 浦口监狱安防设施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文鹰图文旁)四楼(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编号:ZCZC-2022-047
1.2项目名称:浦口监狱安防设施维修项目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1.5采购最高限价:100万元
1.6采购需求:本次视频监控维修改造项目前端设备共计安装346台高清摄像机,其中室内高清半球摄像机342台,全景球机4台。主要包括:西监房、老东监房、十五监区、八监区、五监区各监舍卫生间及功能性用房、制高点所需前端高清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接入交换机以及相关配套线缆及辅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2年8月—2022年10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采购方现用网络交换设备以华为品牌为主,目前采用主要为:华为S9300系列,华为S5700系列设备。要求本次升级增加的设备选型应与现有在用产品兼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为确保设备兼容性,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必须为同一品牌厂家生产制造,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项目: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①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网上获取,请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1264576676@qq.com。
3.3售价:500元/标段(汇至支付宝账户18252038329,报名参与过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缴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会议室(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11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四楼会议室(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需胶装),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2 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江苏监狱网网站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由于涉及监管区域施工,中标单位的项目实施人员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配合落实防疫及内部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前期需参与封闭备勤7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能会有所调整),备勤期间住宿、餐饮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收费及标准按照江苏省浦口监狱封闭隔离住宿及封闭隔离餐饮公开招标成交价计取。南京金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150元/间/天、南京维秀酒店有限公司160元/间/天、南京天灿棕榈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0元/间/天;三餐70元/人/天)。施工期间相关人员须居住在监内封闭进行施工,不能每日进出。住宿由甲方免费提供,餐饮配合甲方统一管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70元/人/天)。以上费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在合同价内扣除。
由于涉及监管区域施工,施工方需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人员等方面提出的合理要求。施工时间为:8:00-18:00,其它时间不得施工,如遇到重大活动时间另行通知,需中标人自行安排好施工时间,监管区域外施工时间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安排,接受采购人管理。
供应商须考虑以上所有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5 投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6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
联系人:张超伟
联系方式:025-5707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
联系方式:18252038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丹
电话:1825203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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