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JNC20250254
项 目 公 告
受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网格监控改造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JJNC20250254。
2、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网格监控改造采购。
3、采购标的概况:
3.1.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在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最高控制价:349597元。
报价要求:应包含货物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货物主体、辅助材料、配件)供应、运输、采购保管、安装调试、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人工费、税收、保修费、售后服务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委托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3.采购标的内容:详见工程审核书、晋江屿头社区施工图整编。
3.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并验收合格交付委托方。
3.5.验收方式:收货时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确认,验收不通过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退换货。
4、支付方式:根据实际质量验收情况,供应商向委托方提供应支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后,委托方以对公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供应商。
5、交易保证金:7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供应商,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供应商与委托方签订的《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网格监控改造采购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供应商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江农商银行梅岭支行
开户账号:9070425010010000301804
6、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西园街道屿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网格监控改造采购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nccq.qzcq0595.com) 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供应商,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4)本公开竞价项目,须有3个以上(含3个)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当通过本中心竞价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价人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本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激活后,即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本中心将自确定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6项详见附件1;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8、对供应商办理成交手续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成交手续的办理:
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供应商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供应商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4)《成交确认书》、采购合同签署方式:
①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
②电子签章《成交确认书》: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③现场签署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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