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5年外立面监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YNCGXM20250314000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对13个县市及州公司的办公楼外立面监控进行供货并完成安装,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138,127.00元人民币,最终以谈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为各县市及州公司的办公楼外立面监控改造项目供货并完成安装。为各县市及州公司的办公楼监控打造高安全、高速度、低延迟的网络环境;能实现各办公楼外墙和重要区域全天监控。
(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包,选取1家成交单位,份额100%。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应答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视频监控类)1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作为证明材料,框架合同的时间及金额均以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存在严重违法的、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存在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利益的;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