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烟台市某单位监控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NBF-G1003 三、项目概况: (一)内容:主要包括监控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地面破碎、地面开槽、绿化带挖沟、破碎地面修复、绿化带修复等;安装工程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机构审价完毕后支付至本项目审定金额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工期) (四)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质保期) (五)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壹拾陆元捌角整(¥178,616.8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人须响应承诺: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采购机构发现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可依照军队采购规定追缴其投标保证金,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溯;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1.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是电子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十)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已注册或已入库登记备案,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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