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场提升项目EPC-城市停车场提升项目EPC | CGXM-20250326-0004 | ||
2025-03-28 | 2025-04-01 |
一、项目概况 | |
主要包括东夷小镇停车场、灯塔停车场、帆赛停车场、万平口停车场、开元森泊停车场等区域的停车场道闸、岗亭、照明、监控、停车位标线进行提升改造。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城市停车场提升项目EPC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万平口景区、水运基地、东夷小镇、灯塔景区、世帆赛基地等景区内。4.2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设计、审查(盖章)、配合等工作,以及对专项设计及咨询单位的协调管理、设计成果的审查等内容。建安工程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东夷小镇停车场、灯塔停车场、帆赛停车场、万平口停车场、开元森泊停车场等区域的停车场道闸、岗亭、照明、监控、停车位标线进行提升改造等所有工程,以及本项目材料设备、系统、工程的所有检验、检测(包括功能性、实体性检测等)、试验、验收等费用。4.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各项目以甲方的开工指令为准)4.5计划投资额:718.55万元。4.6质量要求:合格。2.8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5、预算金额:718.55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工程履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4-01 17:3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3.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投标参与并联系代理机构。 3.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联系代理机构确认并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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