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南京林业大学校园安防系统-淮安校区安防监控改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2022021175
1.2项目名称:南京林业大学校园安防系统-淮安校区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4项目预算:200万元(校银合作项目,本项目由银行出资)
1.5最高限价:200万元(校银合作项目,本项目由银行出资)
1.6采购需求:为预防、震慑犯罪,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完善大学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控能力,创建文明、安全、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建立完善的校园技防体系,以校园安防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实现对前端监控摄像机、监控视频存储、出入口抓拍、报警、门禁等系统的统一管理或预留相应的接口,并结合软件业务系统进行联动调度和应用。在原有教室安装监控及相关附属设施,降低建设成本,降低改造施工量,不影响日常教学,使设备安装保管更加安全可靠,能一室多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1.7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完成交付,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huaxia.etrading.cn/。
3.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平台总站(网址为: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25-58760217-806),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6550-2;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25018987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3.4招标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655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标信息:
4.1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1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
4.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4.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勘察联系人:0517-80838818,薛老师,时间另约。
6.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
6.4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8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林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025-8542707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5-58750867-822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5875086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