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消防监控室改造修缮工程(设备)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活动,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消防监控室改造修缮工程(设备)比选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ZSW22146GB3152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694118.7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044.75元)
4.项目建设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报价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定点供应商库内装修工程类供应商,且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需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的查询截图证明)。
三、提交比选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材料(详见第四部分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材料;
(4)带“★”条款响应表
(5)精密空调及UPS电源设备技术参数响应表
(6)2019年以来承接同类施工项目业绩;
(7)售后服务方案;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9)工期进度计划;
(10)质量保证措施;
(11)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2.提交比选材料采用A4纸印刷,并按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书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所有比选材料装于信封袋或档案袋密封提交。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五、有关费用
1.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组织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由中选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六、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比选材料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2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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