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 | |
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控制价(估算价):24.5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24.52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监理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包括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新建、社会联网及平安家园)和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工程等;全部系统建设或配套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过程覆盖该项目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测试阶段、验收阶段、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缺陷责任期完毕,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及施工图纸为准,以及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创优督促的施工监理工作;配合施工结算审核以及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服务监督 2.4 工期要求:30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及相关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规范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控制价24.52万元,发包价格24.52万元,其中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新建、社会联网及平安家园)部分监理费15.638万元,2023年霞浦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升级改造)部分监理费8.82万元。本项目监理费按实结算,投标人本项目的监理费投标报价仅作为换算监理费费率和价格评分计算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最终监理费结算金额为:经施工结算审核后的实际竣工结算金额×本项目监理费费率(监理费费率=监理费中标总价÷财审后的预算总造价×100,计算单位:%)。监理费费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将保持不变,并不受政策性等价格的调整而调整。若因特殊原因,工程停建或暂停或终止合同时,监理费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结算金额结合中标人的监理费费率,按时结算应付实际监理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 | |
3.3 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01月04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霞浦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人社局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渡船路1号 联系人:冯林 联系电话:17326653207 霞浦县公安局 (招标人)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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