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23-WS642 -芸溪居住公园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3-WS64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芸溪居住公园物业管理服务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芸溪居住公园物业管理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物业费及公维金详情如下: 1.住宅物业费:一期、二期多层0.48元/月·㎡;二期小高层1元/月·㎡;三期高层1.2元/月·㎡、别墅2.5元/月·㎡;四期高层1.35元/月·㎡。 2.店面物业费:一期店面:1.2元/月·㎡;二期店面:1.2元/月·㎡;三期店面:2元/月·㎡;四期店面:2元/月·㎡。 3.车位:一期至三期60元/月·位、四期80元/月·位、露天车位150元/月·位。 4.公维金: ①一期、二期多层0.2元/月·㎡、小高层0.25元/月·㎡。 ②店面0.2元/月·㎡。 ③三期高层0.25元/月·㎡、店面0.35元/月·㎡、别墅0.35元/月·㎡。 ④四期高层0.25元/月·㎡、店面0.35元/月·㎡。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为个体户的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个体户负责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个体户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物业准入条件 1.投标人须对以下事项逐条进行书面承诺,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履约并保证完成,如未按要求进行书面承诺的视为无效响应。 1)关于一期屋顶漏水问题。投标人须协调开发商妥善处理,如协调不了,另行诉讼,如诉讼仍无法解决的,采用小公维金进行修复,小公维金不足的物业先行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在物业服务期结束之前,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流程及跑腿事宜由投标人代为处理,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6个月内解决完成此事项。若事后发现投标人刻意不积极协调处理该事项,业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2)关于二期绿化树木修理问题。鉴于二期绿化树木长时间未进行修理,存在安全隐患,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2个月内全面修剪完成,修剪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如小公维金不足的由物业企业先行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3)关于三期外墙蘑菇石脱落问题。业委会将授权投标人处理此事,投标人协调开发商妥善处理,协调不了,另行诉讼,如诉讼仍无法解决的,采用小公维金进行修复,小公维金不足的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物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流程及跑腿事宜由投标人代为处理,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6个月内解决完成此项事宜。若事后发现投标人刻意不积极协调处理该事项,从而使用大公维金进行修复的,业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关于一、二、三、四期小区业主电动车停车规范问题。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新建膜结构的电动车充电棚,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3个月内解决完成此事项。建设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如果小公维金不足的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5)关于建设道闸启动停车收费问题。如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启动停车收费管理并明确收费标准及收益分成,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6个月内出资建设道闸以解决完成此事项。对小区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管理,增加公共收益。 6)关于小区监控系统改造提升,新增摄影头及高空抛物摄像头(高清)问题。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则由物业企业进行垫资建设,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7)关于一、二、三、四期内部部分路面需要进行白改黑工程(柏油路)问题。为了实现人车分离安全通行,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后一年内解决此事项,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则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物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8)关于小区绿化多处地皮裸露、杂草丛生,对小区绿化进行补种及专业管养问题。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6个月内解决完成此事项,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则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9)关于二期、三期众多遮雨棚损坏问题。投标人须进行修复,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1个月内解决完成此事项,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则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10)关于小区路灯损坏修复问题。投标人须进行更换及修复,投标人须承诺在入驻小区1个月内解决此事项,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由物业企业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11)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物业服务费及公共维修金。 1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管家,管家及分管领导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均须进入业主微信群,原则上应当三十分钟内对微信群内业主反映事项进行答疑解决(深夜及凌晨等特殊情况除外),超过2个小时未及时响应的,业委会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按每次2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须承诺向全体业主公开24小时有人值班的服务电话。 13)关于二期北门门岗处进行整体提升问题。该提升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则由物业企业先行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垫资企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14)关于小区一、二、三期的地下车库地面存在破损、掉漆问题。投标人须承诺参照四期地下车库的标准进行维修提升,费用由小公维金进行支付,小公维金不足的由物业企业先行垫资,在服务期内使用小公维金慢慢归还,服务期未结束,物业不得提前索要垫资款。 5.投标人须承诺向业委会支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玖万元,若投标人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须在一个月内补足差额,使履约保证金一直处于39万元的状态。投标人未按要求保质量完成第一款的1)~14)项改造及相关事宜的,业委会有权按照约定扣减履约保证金直接用于承诺事项完成开支,经通知后物业仍不整改的,业委会将向物业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书,物业仍不理会的。经业委会两次书面催促仍未完成的,业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扣减的履约保证金不再归还,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6.投标人须书面承诺,物业服务期为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业委会将对第一条物业准入条件第一款中的物业准入条件书面承诺的事项进行考评,业委会对1000户以上的业主进行调查,物业的满意度须达到参与调查业主的总数的60%及以上,若物业考核不合格的合同终止,所有损失均由物业自行承担,业委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文件购买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厦门市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前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电话:0592-5822910 |
采购文件售价: | 50.00 元整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2-26 09:30 上午(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 厦门市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7楼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郑先生 电话:0592-5822900 传真:0592-5822911 电子邮箱:391165006@qq.com |
其他: |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83600120420000252 3、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4、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822100、0592-582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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