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江澄路隧道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23055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江澄路隧道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580000
最高限价(元):55301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江澄路隧道监控系统改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江澄路隧道监控系统改造,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自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上传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2.3落实的政策:执行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4.2投标文件制作:
2.4.2.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4.2.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4.2.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5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三部;收件人:张龙锋 联系方式:0574-87425139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7.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可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2.9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634008566@qq.com
2.10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2.11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2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3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防疫相关要求自动废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7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60278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115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梁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139 0574-87425571
质疑联系人:王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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