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库房监控改造修缮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nn一、名称:中心库房监控改造
nn二、数量:1项
nn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请参阅附件内容。
nn四、报价相关事宜
nn1、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相关材料传至附件上传。报价单中应注明价格(是否含税/运费/保险/安装调试/培训)、发票类型及税点、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施工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信息。
nn2、备注内填写工期日历日。
nn3、失效日期即为报价有效期。因采购流程涉及一定的时间周期,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适当预留一定的报价有效期,以免影响最终合同的签订和订单的下达。
nn4、价格基数默认为1请勿修改。
nn5、报价时,请先选择【税率】,然后选择【发票类型】,最后在【含税价】栏填写含税总价,【未税价】为系统自动计算。
nn6、主材、主材型号等要求请下载询价公告件填写报价(请勿修改清单内工程量)。
nn7、报价过程中,若上传的询价单附件内的价格与在采购平台填写的写含税价不一致时,以在采购平台填写的含税价为准。
nn8、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最终定价为合同暂定总价,合同暂定总价并非合同包干价,报价时询价单内各子项的固定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造价审定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办理工程量签证认定,编制工程结算造价。甲方委托外部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后结算。合同内工程量如造价公司审核后的价格高于工程暂定总价,则双方按工程暂定总价结算;如低于工程暂定总价,则双方按最终审定金额结算;合同外工程量按合同外最终审定金额结算。
nn9.如需踏勘现场,请于2024年3月11日15:00前与运营保障部零星工程组联系进行入厂报备,联系人:吴老师、汪老师,联系电话0871-68328930,2024年3月12日9:30开始现场探勘,过时未到现场的将不再次组织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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