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设施设备(监控)改造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4-CDCGJD-G1005)
1.招标条件
我部对“四防”设施设备(监控)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升级改造。
2.2建设规模:双流、龙泉驿两个区域监控设备升级改造施工,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龙泉驿区。
2.4最高投标总限价:1488301.11元 。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7日。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至2023年)无亏损,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证明材料:近3个会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3.4诚信要求: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委或联保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处罚公告”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证明材料:查询网页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①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②安考证复印件、③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截取截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人员列表相关截图;若无注册类证书,无法查询人员信息的,可截取查询的空白页面但须包含查询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执业注册信息、个人工程业绩板块,若无相关信息的则截取空白页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技术负责人:1名建筑工程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①职称证书复印件、②施工现场管理经验证明材料、③无在建工程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截取截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人员列表相关截图;若无注册类证书,无法查询人员信息的,可截取查询的空白页面但须包含查询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执业注册信息、个人工程业绩板块,若无相关信息的则截取空白页图,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人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证明材料: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3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国外境外成员。【证明材料:无“三资”投资背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无“三资”投资背景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自拟)、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报名,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 成都市成华区 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6.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
(2)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年检资质证书副本;
(4)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7.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后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5日报名,每日上午10:30至11:00,下午15:30至16::0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8.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邀请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采购计划处;
联系电话:王助理027-59561223;韩助理15927306018。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宫助理 18810997889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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