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求实公司2022年高压气瓶室及机房、监控室改造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 项目名称:求实公司2022年高压气瓶室及机房、监控室改造项目
二、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57号
三、 改造内容:高压气瓶室搭建、气路改造、机房、监控室改造、设备采购
等,工程量清单详见报价单。
四、报价限价: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最高控制总价为298000元(含税价),超出控制价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
本项目通过审查有效报价文件,根据总价(含税价)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排序,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则质保期长的排序靠前;如质保期再相同,则工期短的排序靠前,如工期再相同,则抽签决定排序,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六、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范围内具有建筑施工或装饰装修等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报价时提交由报价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2年5月、2022
年6月、2022年7月)。2019年8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行为。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5.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采购。
七、项目需求:
1.工程内容详见报价单及附图,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计划工期:25个日历天;本工程拟定于2022年9月初开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4.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5.安全要求:合格。
八、报价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本项目报价文件,并根据格式编制报价文件,不得擅自更改报价文件格式。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及联系人见本公告“联系方式”)。采用快递方式投递的,出现破损、遗失、泄露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2.报价人应递交报价文件原件壹份,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详见报价文件目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询价公告发布
1.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9日
2.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浙江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zjseaport.portnbzs.com/jtww/yggc/jczl-zbgg/)阳光工程栏目基层专栏上发布。
十一、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会议
十二、本询价书解释权归采购人。
十三、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审计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5)天内无息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557号
技术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4-27695088
市场部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574-27695787
电子邮箱:nbqs_zhang@163.com
工程报价及结算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1、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等直接费及企业管理费、规费等间接费和利润、税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用等一切费用,施工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2、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
3、报价人计算该综合单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完成实体项目所必需的工序和消耗,即使这些工序和消耗未列在清单工作内容中,其价格也应包括在单价之中。
4、本项目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项目提供。
5、结算计价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需要增加预算以外的工作内容,以双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为准,并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计价依据:《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及宁波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不能套用定额的以甲方现场签证为依据,最终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6、项目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6.1报价文件中已有的项目单价,执行报价文件原有的项目价格。
6.2签证项目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报价文件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②报价文件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
三、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可调合同总价(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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