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验快堆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D03)技术改造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实验快堆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D03)技术改造。
1.2 采购项目编号:ZKX20240801C163。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实验快堆(CEFR)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D03)技术改造。
1.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
1) 原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的现场勘测;
2) 制定乏燃料水池净化系统的改造施工方案(本采购包含①新沥水器及配套电动球阀、接口管道的改造;②为实现沥水器内树脂料位可检测功能所必须的料位计获监测手段;③废水泵出口增设原创压力表及数据传输至工艺间外及PLC监控系统改造等),并提交购买方审查;
3) 需改造工艺设备的拆除及转运(旧沥水器、球阀相关设备、管道、支架、线缆等拆除及转用);
4) 新增工艺设备的设计或选型、制造、采购、供货(本采购仅包括沥水器、电动球阀及其配套接口管件、压力表);
5) 新增工艺设备的现场安装、检测(新沥水器、电动球阀及其配套接口管件、压力表、液位计;其中重新布置安装沥水器的接管,需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力学计算);
6) 改造管道管件、焊材、管道支吊架、电缆、电缆桥架、屏蔽材料、施工辅材等的供应和安装;
7) 管道安装焊接和检测;
8) 设备的电控柜安装;
9) 线缆敷设和检测通道;
10) 安装后的的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
11) 文件供应。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相应资质范围。
(2)本项目涉及相关设计、制造、安装的单位应具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资质。
(3)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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