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荔浦天网二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ZJZB-2024-16557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 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荔浦天网二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荔浦天网监控及配套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维护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 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1.4采购预算:4200000.00元(其中设备部分为3023358.00元,一次性服务部分为1098342.00元,分期服务部分为78300.00元)人民币(含 税)。
1.5交付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1.6质保期:本项目软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服务要求提供五年质保服务(含包修、包换、包退),质保期自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和单价限价,投标人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4200000.00元(其中设备部分为3023358.00元,一次性服务部分 为1098342.00元,分期服务部分为783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 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 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2.3转包、分包:中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索偿。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全分析智能系统服务)的原厂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协议书。 (2)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的,其代理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 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 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0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2)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在右侧菜单栏-点击电子采购入口-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 购系统-点击采购文件领取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支付领取。
(3)领取采购文件后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分册】和安装【中国电信电子投标制作工具】打开招标文 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 。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在右侧菜单栏-电子采购入口模块跳转 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我的项目进行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无。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 按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邮 编:530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15楼1501号 项目负责人:邓莉君、王、梁电刚(招标师)
项目联系人1:戴依玲(19167936727)
项目联系人2:邓莉君(19114793710)
邮 箱:denglijun.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本招标项目为 2024年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荔浦天网二期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ZJZB-2024-16557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 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荔浦天网二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荔浦天网监控及配套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维护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 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1.4采购预算:4200000.00元(其中设备部分为3023358.00元,一次性服务部分为1098342.00元,分期服务部分为78300.00元)人民币(含 税)。
1.5交付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并交付使用。 1.6质保期:本项目软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服务要求提供五年质保服务(含包修、包换、包退),质保期自终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项目地点:广西桂林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和单价限价,投标人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4200000.00元(其中设备部分为3023358.00元,一次性服务部分 为1098342.00元,分期服务部分为783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 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 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 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2.3转包、分包:中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索偿。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全分析智能系统服务)的原厂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协议书。 (2)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同时参加的,其代理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6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 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 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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