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504)二次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系统集成项目(采购编号CX2024-504)二次(项目编号:ZYT-20240723-02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监控改造工程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系统调测、试运行、运行、调试、项目管理、培训、售后服务、维护、保修等工作。
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20日。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4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88740元人民币(含税),应答报价超过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本次询价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常州市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打印件。(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供应商名称,截屏查询结果)
2.3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2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承诺书)
2.4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应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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