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视频监控改造(三期)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现场视频监控改造(三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现场视频监控改造(三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原转接塔、防风网、码头前沿区域部分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日期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签订日期为准,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人员要求: /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加盖公章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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