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网络覆盖及视频监控综合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332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网络覆盖及视频监控综合信息化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为233505.55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
标包一采购内容为湖北兴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络覆盖及襄阳祥捷商贸有限公司监控改造提供集成服务;
标包二采购内容为杭州沐之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网络建设服务项目及湖北师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隆中分公司食堂监控(明厨亮灶)项目提供集成服务;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成交人数量2名。
标包序号 | 标包内容 | 预估不含税金额(元) |
标包一 | 湖北兴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网络覆盖及襄阳祥捷商贸有限公司监控改造 | 177987.73 |
标包二 | 杭州沐之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网络建设服务项目及湖北师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隆中分公司食堂监控(明厨亮灶)项目 | 55517.82 |
1.4 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77987.73元,标包二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5517.82元。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2.2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谈判应答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应答。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本次通过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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