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炼铁厂超低排放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之德尔塔巴流量计等设备(编号:ZB240924033E)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炼铁厂超低排放监控系统改造工程”之德尔塔巴流量计等设备(编号:ZB240924033E),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全部货物生产完成并送到招标人指定现场。
2.2 交货地点:柳钢厂区内指定位置(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采购德尔塔巴流量计一项,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100万元以上进口均速流量计同类型生产或销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柳北区潭中中路8号华泰大厦17-3 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17时30分,将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4)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5)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2916150656@qq.com邮箱。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跃进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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