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202409230008)信息化项目询比公告
玄武区(202409230008)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603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玄武区(202409230008)信息化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服务等;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监控系统改造及配套服务等;
1.2.2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1.2.3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
1.2.4预估金额:47740元(含税);
1.2.5服务地点: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8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CP01720 | 系统集成服务 | 见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774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韶山路246号设备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23490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15300元(含税);韶山路288号设备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5800元(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应答限价为3150(含税),供应商任意一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须提供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料截图,原件备查。
2.2 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止(不含)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人民币,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人员均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人员清单表、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有效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2.5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响应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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