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30日 19:00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安市公安局2022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第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9: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 08: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9.155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6532200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65322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中兴东路9-1号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6961976 |
福安市公安局2022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第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安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81]TP[CS]2022004、福安市公安局2022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第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安市公安局2022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第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6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TP[CS]2022004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2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第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555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9155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1555元
磋商保证金:915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第三方检测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91555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七章。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投标人资质要求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30至2022-10-12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0-26 08: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10-26 08:3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 址: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593-653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中兴东路9-1号2层
联系方式:0593-69619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 话:0593-696197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拓普招标有限公司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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